湖北省蒲圻县(早已经升级为县级市)属于咸宁市。咸宁市共辖6个县级行政区,包括1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4个县,其中那个县级市就是赤壁市,也就是以前的蒲圻县(市)。
1958年10月,蒲圻、咸宁第一次合县为蒲圻县,属湖北省孝感专区。1959年3月分开。
1960年5月,蒲圻、咸宁第二次合县为咸宁县,属湖北省武汉市。1961年12月分开。
1962-1965年属湖北省孝感专区。
1965-1969年属湖北省咸宁专区。1970-1986年属湖北省咸宁地区。
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蒲圻县,设立蒲圻市,为县级市。
1998年6月11日,民政部批复同意将蒲圻市更名为赤壁市。12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原咸宁地区的赤壁市由咸宁市代管。
赤壁古称蒲圻,可追溯于三国东吴黄武二年设置蒲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