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分配制度与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因为,产品分配采取何种方式,最终要取决于生产成果的多少,而这又同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直接联系。例如,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范围内,我们现在既不能像原始社会那样实行平均分配,也不能像未来社会那样实行按需分配,而只能实行按劳分配,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可分配产品的多少。再如,我国现阶段承认凭借生产要素取得个人收入的合法性,原因就在于这种分配方式适应生产力的总体情况,是决定我国分配制度的最终原因。
(2)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基础,对产品的分配方式具有决定作用;分配方式是所有制的表现。
(3)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是以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为条件的。这时,不仅存在着生产要素的多种所有者,而且形成了包括生产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因此,必须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难以顺利运行。
(4)还要从经济发展的实践角度去分析,这种分配制度对加快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起到了促进作用。这实际上是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现阶段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具有必然性。http://zhaozhishi.com
其它参考:我国社会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制度。
(一)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1、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方式。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具体体现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马克思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页)
2、社会主义所以必须实行按劳分配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
(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所有制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排除了个人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无偿地占有他人劳动成果。每一个劳动者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为社会提供劳动,社会则根据每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进行收入分配。
(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当生产力水平还没有达到高度发达的程度,社会产品还没有极大丰富,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还没有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人们还不能做到不计报酬地为社会提供劳动,这决定了社会还不具备实行按需分配的条件。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存在着差别。只有承认这种差别,并在个人收入分配上体现这种差别,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3、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是: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收入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收入,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而不参加社会劳动的人, 没有权利向社会领取报酬。
1978年3月28日,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要讲清楚,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处理分配问题如果主要不是看劳动,而是看政治,那就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政分配了。总之,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邓小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1978年3月28日)
(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个人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收入分配领域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2、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体现在按劳分配是全社会分配领域中主体的分配原则,也体现在它是公有制经济内部主体的分配原则。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已经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职工持股、法人持股以及同各种非公有经济的合营等各种形式纷繁多样。因此,企业内部的分配形式也呈现多样化,企业职工收入的来源和形式已经不仅仅是依靠按劳分配。但是,只要企业仍然是公有制或公有控股企业,按劳分配应当仍然还是企业内部职工收入的主要形式,职工收人的主要部分仍然来自按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