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4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二、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
本次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考试内容: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